澄清公告1
本项目计划工期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总工期639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请各投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建设局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明三道街附7号桥北小区东区9号楼二层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
邮 箱:******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建设局
地 址:讷河市中心大街48号
电 话:******
邮 箱:******
日 期: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