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武山街明兴丽城税务所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LZFCG-202420
******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000.00元/年
******中学将师生食堂承包给中标餐饮企业经营,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组建团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学校全体用餐人员的卫生安全、饮食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及优质服务。
履行期限:一年(如果成交,中标餐饮企业本年度的服务得到采购人认可,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实质性内容,如政策发生变化,按新政策执行)。履约期限届满,根据甲方时间安排,双方再协商是否签订补充协议。
注:若本项目预算发生较大变化、或每年考核不达标的中标单位,将不再与其续签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武山街明兴丽城税务所楼3楼)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以下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上述材料加盖公章。
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学
地址: ******街道银石街58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武山街明兴丽城VI税务所楼3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