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农场工业街路西(原糖厂院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10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